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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l0280 那么换个思路呢,为啥我一句就能理解 @
Showfom 说的,因为这边正规律所写信,肯定不是微博上面的那种糊弄人的,你作为一个律师写一封信提出一个无理要求,除了给接收方增加笑料,还能做啥,难道还能找委托方收费么?如果律师真的总是发这种“欺诈”信,会被取消从业资格的。
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信要资料就表示一切法律手续齐全了。而这也是 @
Showfom 说的前提,我同样不认为 Hetzner 会把一个不符合任何法律要求的钓鱼信转给客户开一个 Ticket ,那样除了让客户笑话 Hetzner ,还能产生什么效果?
至于数据,我不知道为何你有这种想法,GDPR 只是保护数据被滥用,但并不是保护侵权等不法行为。实际操作上,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这不就是 @
Showfom 说的意思么?他告诉 OP 要回复,只是回复啊,又不是让楼主认罪赔钱。
大致编一下这个服务器做什么用途,没有主观滥用行为,不保证曾经因为系统漏洞产生其他行为,但收到信函通知后,已经自我排查,确定在目前的措施下,以后不会再次出现类似错误。Hetzner 一看,这小说写得挺优美的啊,把这个回复和资料酌情给出去,对方一看,一个好似在澳大利亚的中国公民,这破事不值得继续处理,没有油水,随便糊弄个总结跟委托方交代,结束,下班,多简单。
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积极配合了法律,包括 OP ,一切都只是因为经济原因自行结束。而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怂恿 OP 不要理睬,别的不说,你不积极配合 Hetzner 他就没法跟对面交差,如果 Hetzner 拒绝配合的话,最简单的,产生的手续费用(一般大概几百欧)让 Hetzner 自己掏?他最后不还得来折腾 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