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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yue 2014-05-14 18:15:34 +08:00
我觉得找错对象了吧,应该找那个报道的网站而不是找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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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entus 2014-05-14 18:30:52 +08:00
虽然最近我已经变谷黑了,但是在这里我还是支持 Google 的观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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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dicxl 2014-05-14 18:42:02 +08:00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不支持删除“已过时、无关”的个人信息
谁也不知道这个人今后是否会犯罪,曾经的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帮助侦破案件。如果从源头上删除信息,做过坏事又没被司法机关找到/保留证据的人可开心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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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hu 2014-05-14 19:11:44 +08:00
这个生意360可以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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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entus 2014-05-14 19:21:11 +08:00
我是从另外的角度考虑的:
正如 Google 所说,Google 搜索引擎这个网站本身只是索引,并没有提供或控制任何信息(至少看起来是这样);而且,一旦源 URL 里的信息变更或消失,很快这信息在 google.com 这里也会相应地变更或消失(用户也可以用在线或者书面等形式要求 Google 加速这个过程)。 在这个案例里面,更常见的做法是要求信息源删除或者更正该信息(直接联系也罢,告上法庭也罢),然后 google.com 那里自然会消失。向这种直接告 Google 的,这次是胜了,那么 Google 服从法庭的判决,屏蔽了这条信息,下次呢?随便谁都可以要求 Google 屏蔽和自己相关的信息?Google 显然不会接受的吧(还是得上法庭等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