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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mrls222555  ›  全部回复第 1 页 / 共 6 页
回复总数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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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008 感谢回复,确实我本意是想让物业得到正常盈利的部分,就别想着缩减服务质量,或者其他歪门邪道了。大家都体面一些。
@xiaoshan5733 感谢回复,对我很有帮助。看来你们的业委会与业主都明白自己的权力与责任的分界线。
@ospider 我居然被 ban ip 了。不知道触发了什么规则。刚打了几行字发出去就敏感话题了。。算了。。看破不说破吧。
@szkjlpf #46 现实的阻力固然很大,但是我依然选择相信制度,毕竟这也是普通人唯一的合法方式了。你的分享对我很有帮助,希望你的小区越来越好,能够真正改革成功,联合业主,选出适合自己小区的发展方式。
@seatifa #43 感谢分享。这个事情让人心凉。

@lihaokey #44 感谢回复,你的案例对我很有帮助。希望贵小区越来越好,改革成功,重新选出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和认真负责的物业。

@htxy1985 #45 建议你也看一下楼中朋友所分享的 [《业主攻略》工具箱] ,真的很有帮助。
@netnetuser #39 首先说明,我不是体制内的,也不是维护那个阶层。just 自嘲罢了。
@gsc #40 感谢你的分享,我对这位作者感到佩服,能够想到并执行下去,并且可持续,我从内心希望他们能够走的更远,更宽。
@htxy1985 是的,业委会的人员两面受气的情况也存在不少。业主与业委会从选出到反目,我都很惊诧。其实大多数仅仅是利益分配而已,如果从制度上解决这个利益分配,公平,公开,我觉得问题能解决一大半。当然,我的想法比较浅显,欢迎你反驳我。
@seatifa 有点那个意思。但是很难搞的动。消极派业主连签字都不敢,谁都不想往前使劲了。
各位有什么好的想法建立一个制度,既能保证业委会能够忠实代表业主的利益,又能及时制约业委会的权力。
我目前的想法是分拆为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宣传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把权力分割,并代表不同人群,退休的人群,上班的人群,育有子女人群,无生育子女人群,高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有车与无车,尽可能的多代表不同阶层,不同需求的人群。来担负监督,宣传,自治的权力责任。
当然,以上仅仅是我的不切实际的想法,看个乐呵就行,( ̄_, ̄ )
@htxy1985 是的,在部分小区存在这样的情况。如何确保业委会能够忠实的代表业主的利益,如何能够及时制约业委会的权力。
以我为例,业委会成员甚至不住在小区里。远程遥控小区的流程。
@netnetuser
感谢你的回复,对我很有帮助。现行法律以及地方性法规政策写的很清楚,至于基层的执行出现了偏差,我们都无能无力。
@ggBalloon
感谢回复,你的案例也很有代表性。希望你的小区能够改革成功,余下业主能够达成更强的共识,争取签字票。
@jiangyang123 只要是在城市里的小区,应该大部分都会面临物业的问题吧。而且物业的问题,你不住进去一段时间根本无从得知。同样的 XX 物业在不同地方的表现也是差距明显的。我认为物业行业是急需改革的。
@514146235 当然,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但是这个主体是 [全体业主] ,个人没有任何力量去对抗。你的回复对我很有启发,谢谢!
以停车管理费为例子,业主停车在小区共有部位,物业向使用车位的人收取停车管理费,这笔管理费,按照公共收益的规定,共有部位所产生的任何收益,物业最多只能收取百分之三十的管理费,百分之七十属于全体业主。但实际情况中,“全体业主” = 没有业主 = 没有责任 = 没有监管。这仅仅是其中一个微小的案例
@szkjlpf 这一点是我无能为力的,我只能说我的想法是根据共识和明文法规所想出的。
物业行业若想长久发展,自己也需要进行从内而外改革吧,只靠私下行贿,捞好处,始终也走不到正道上发展,这种企业不是迟早得关吗?真得等到连折衷派业主都站起来反抗,才能做出改变吗?
@szkjlpf 如何在现行体质下,与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达成和解,再加上社区街道,实现多赢。
我目前想到的方案就是多给物业钱,实行酬金制或者成立业主与物业的托管基金制,公示账目收益。
@Raynard 感谢回复,您的回复对我很有启发。
@jiangyang123 是的,业委会一定会被不明真相的业主指摘,有口难辩。
@xubingok
@gezimonkey
感谢回复你的案例,是的我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所以特发帖想寻求类似案例与经验,各位所在小区的案例给我的启发很大。谢谢
@514146235
是的我是一个年轻业主,我是观点是想提高物业费用,换掉物业,公示公共收益账目,更改为酬金制物业,并公示所有的账目。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制约业委会过大的权力。但是在可见的现实因素下,一切都没有意义。
@szkjlpf 我是业主,我个人认为现阶段物业不可取消。只能通过业主统一认识,达成共识,经过极为漫长的发展,才能有成功的业主自治。否则就是对业主的生命安全不负责。如果说居民自治,我觉得酬金制或信用酬金制物业就是很好的妥协了。如果请外部会计师每年度独立审计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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