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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zhangx66 #205 建议你先表示撤回你自己的言论并对 OP 道歉。
不是对我说教我是否看完原文,也不是教我或拉我站在你的角度来一起污蔑并和你一同误解 OP ,你没有资格也没有意义。甚至你扭曲了「公正」这个词。
不要过度理解,不要自我感动并称公正。
这么多人回帖艾特你,你就没想过争议中,公正就有很大的问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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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回应一下你的问题: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 千元律师,我简单说说,小偷有过四五次的偷东西经历;
但在厕所中,由于别人喝醉了,不小心即将摔倒,小偷随即好心上去扶稳,别人猜忌小偷是否偷走钱包,随即报警。
过程比较曲折,和你一样,质疑 OP 由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检察官和律师轮番上阵,甚至连陪审团都差点一致认为小偷有偷东西。
律师说了一段话:用我们的法律处罚犯罪的人固然重要,但不处罚没犯罪的人却更加重要。
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无法自行界定事实,我们只是在努力接近真相而已。
OP 是否有过去不堪的经历,和这件事根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污蔑就是污蔑,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质疑 OP ,和你一样。
你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你和谈「公正」的名义,来质疑 OP ???
你是在用「有罪推论」的说法,来质疑 OP 「别有用心」。
黄色的图标,你认为是什么?黄色约炮的图标?
你有没有想过,黄色的图标也可能是 滴滴中的 D 黄色的大字的图标?
有没有想过,老人也可能是错的?老人只是出于猜忌的心态,上来就污蔑他人。
你还是不承认吗?你就是 OP 口中的「外婆」。
无论你有多「公平」的辩解,你都是自我感动的「外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