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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hO0O0  ›  全部回复第 5 页 / 共 7 页
回复总数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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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11:16:54 +08:00
回复了 admol 创建的主题 推广 第一次卖自家种的脐橙,也抽奖送一些吧
来抽一个
2019-01-25 15:47:52 +08:00
回复了 lyver 创建的主题 推广 9012 春节将至,不如我们...发完福利再回家吧!
666
2019-01-20 13:33:18 +08:00
回复了 yuhuan66666 创建的主题 生活 空气净化器对卧室的里的棉织飘散出来的棉屑毛絮有用吗?
airx 是不错的。体验很不错
2019-01-03 11:21:49 +08:00
回复了 Marsti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取消婚礼之后,怎么弥补老婆
楼主可以参考下我的帖子,我的打算就是带老婆去个远点的地方好好旅游一下。找个漂亮的地方策划求婚,当然能找到当地策划工作室或者公司来协助更好。

不办婚礼也不吵不闹的媳妇,好好珍惜。
@acupnocup 你假设了 2 个前提:1. 医院让我签字 2. 家属去闹

1. 医院在没有法律框架内允许的“授权”行为,会让我签字吗?我主贴问的就是,如何有和这种“签字”的权益,全贴都是基于此的讨论。

2. 家属医闹。这更是在你 1 的假设下边,再假设的情况.....
@SoraneKazehana 1. 我没扯国外,我全文一句“国外”都没提过,瞎扣帽子你真恶心。我的回复你收不到无所谓,你一个完全逻辑不通的人,先把自己逻辑锻炼好再来比喻,不然笑死人。国内医院承不承认是一回事,意向监护,是法律写了的事,我用这个去给医院,关你屁事啊。block 了,你也别回了。

前言不搭后语、逻辑乱插、瞎扣帽子。这论坛降不降权,我真不在意,不用提醒我。
@SoraneKazehana 托付一个你信任但跟你没有法律上亲属关系的人替你意外情况下做决策(财产 or 生命相关),这不存在任何“享受法带来的权益”的前提。我的本帖一切讨论都是针对法律不完善情况下个人生活选择的一种补丁。

你所享受的“法的权益”,全部都是人们通过战争、生死以及公平合理的探索过程中推动实现的。

并且我探索的生活方式是不会在任何维度迫害你的利益权益,仅仅会让你多一种选择。


医院的避险合同责任签署,怎么看都不是站在你的利益上诞生的。不知道你为什么

假如,你的养母和你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她没有任何亲属。突发意外,你没资格签字。这是你所享受的“法的权益”吗?


你的比喻就完全是瞎扯

“你可以偷鸡摸狗在一个国家苟且偷生,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但是你没有成为合法公民,没有缴交税款
你没有资格享受这个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是真搞不懂你的脑回路。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怎么成为“我授权意外手术决策权给我信任的人”对应上的?

权力和前提,你是怎么对应上的?

我是真搞不懂,我说的这种意外,和你说的偷鸡摸狗的活着,有什么联系吗?

看不懂你的比喻。。。。。。
@DeepCold 生孩子应该大概率可以自己提前和医生交代清楚吧。提前让医生按照自己的经验给出最合理的选择。如果确实小概率遇到生产中突发情况,提前让一位亲属陪同就行了。
@jasonding 这点是我没说清楚。不是不结婚,形式上肯定还是得有。也许是一场婚礼,也许是一场远方两人旅游时安静的一次求婚。

不结婚指的是:不领结婚证。
@stabc
@vzhzhq

谢谢你们,真的是戾气太重,我这种完全是个人合法框架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性探索,引来一些人的一阵狂喷,
举报喷我的人管理员还降我的权,说我滥用举报....搞的我一头雾水。

另外有哥们给了“意定监护”这个方向,可以参考下。
@ipwx 呵呵,你的嘴巴可真是个正义武器啊,我做这个事就该被喷?你倒给个理由啊,偷蒙拐骗?还是我迫害你的利益了?这年头不结婚同居都是罪了?我还以为带红袖章的人都没了,结果还活着。
@liuyanjun0826 没太明白这个模式呢?
@NicholasYX 你说的都是基于你的无端猜测。

1.年纪很大了没必要,在一起做个伴挺好。
-> 我不到 30

2.某方财产太多?(说白了还是不互相信任)。
-> 如果财产多,不结婚还一起生活。那证明对方相信你的承诺(至少也是财产上的),你只要自己言行一致,这就是互相信任的家庭。已经领先至少大部分因财产而离婚的家庭了。这种方式为什么是“不信任”?难道不是“信任”的门槛更高吗?

3.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分手互不影响(没有任何记录不会是二婚)
-> 这也是你基于夫妻双方没有信任基础上的无端猜测。

4.同 X ?国内领不了?
-> 我是男性,我媳妇是女性

总之就全是你的揣测:1. 我和媳妇没有达到互相信任的层面 2. 我是个不负责的人一旦分手大家就两清 3. 我可能是同性恋,没法领结婚证。
@lojoeshawn 谢谢!就是想知道个类似你说的这种!!
@kingcc 1. 我回复的那个楼层什么都没说直接骂我我给予回应,所以是我该受到处罚 2. 我在第一页举报骂我的人,我首先被 @livid 降权了,说我滥用举报。 你们怎么说怎么算吧,反正规则那么随意猜不透,降权随意,你们高兴就好。
@jerryjhou 我不是同性恋(没有贬义),5 毛给我!
@Mingsaul 哈哈哈哈哈,这是一个思路。。。。
@missdeer 哦,我算人生攻击,他先骂人的,所以我该被降权这样吗?举报第一页先骂我的人,我已经被 Livid 降权了,随便吧,这里规则也许就是这样?
@wql 我只是举例说明,我国一夫多妻,没有结婚证的族群不少,施行我说的“多个相互信任的人以家庭为单位一起生活”方式,例如西藏。
@Livid 我没有任何激进攻击性言论,对方使用了,为什么这是我滥用举报?社区不是倡导文明友好、求同存异的交流吗?好吧,降就降吧,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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